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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总局: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3-29   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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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3月29日电 中办、国办日前公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在29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,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介绍,《意见》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个方面的突破。包括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等内容,“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,失信者要过独木桥。”
税收征管从合作、合并到合成的突破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,2015年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深化国税、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推进的是国税地税“合作”;2018年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实施的是国税地税“合并”;这次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意见》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,其特征可概括为“合成”,是执法、服务、监管的系统优化,是业务流程、制度规范、信息技术、数据要素、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。这就要求新阶段新税务要有新作为,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,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。

税收服务、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。《意见》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,不仅专门对大力推行高 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,而且强调寓执法、监管于服务之中,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。比如,创新行政执法方式,提高执法的精 确度,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;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,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,失信者要过独木桥。

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、智能化、智慧化的突破。《意见》提出,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、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,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、高安 全性能、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,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。

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。《意见》强调,推动税务执法、服务、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变革,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。如到2023年,基本建成“不打扰、有违法要追究、全过程强智控”的税务执法新体系,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 确执法转变;基本建成“线下服务无死角、线上服务不打烊、定制服务广覆盖”的税费服务新体系,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、智能化、个性化服务转变;基本建成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和“互联网+监管”为基本手段、以监管为补充、以“信用+风险”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,实现从“以票管税”向“以数治税”监管的转变。

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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